四川省原副省長、公安廳原廳長葉寒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紀委國家監委立案審查發現,葉寒冰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親屬謀利;插手執法活動;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經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葉寒冰開除黨籍及公職處分,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60歲的葉寒冰,副總警監,長期任職浙江,2014年任浙江省公安廳副廳長,杭州市公安局局長,18年調任四川省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兼任省委政法委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