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蘇增添,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和濫用職權案,一審判處死緩。
案件在浙江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蘇增添涉嫌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罰款200萬元人民幣;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追繳,上繳國庫。
審理查明,71歲的蘇增添1996至2023年,利用擔任福建省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發改委主任、副省長兼福州市代市長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上市、項目承攬、土地征遷等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折合1.65億元人民幣,並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容積率調整、項目承攬等事項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折合逾3000萬元人民幣,同時違規決定低價出讓土地、減免土地增容地價款,造成國有財產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考慮他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未掌握的事實和自首,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決定不立即執行死刑、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