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鐵路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費東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指,經中共中央批准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立案審查調查,查明55歲的費東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安排他人長期為家屬提供車輛接送服務;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金,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指,費東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組織、廉潔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嚴肅處理,已終止他黨二十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