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東北大學6名學生7月在內蒙古礦場參觀學習期間,跌落浮選槽遇溺死亡的事件,相關部門已完成調查,建議對42人追責問責。其中,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4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目前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另外,當地的應急管理局原局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
報告稱,55名師生參觀學習期間,人員站立的格柵踏板脫落,令1名老師和6名學生跌入浮選槽內。直接原因是格柵踏板比設計尺寸小,加裝的支撐槽鋼焊接方式亦不符合要求,焊縫長期處於潮濕環境中,鏽蝕嚴重;加上人員偏離安全路線,聚集在作業平台,人群荷載超出承載力,導致槽鋼和格柵踏板突然脫落,7人墜入浮選槽被礦漿淹浸,遇溺窒息死亡,排除了中毒、灼燒和機械傷害等因素。
報告又指,事故現場安全管理粗放混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實習帶隊教師風險意識不強;事故相關單位亦存在違規承攬工程、違法分包工程、督導檢查和監管不力等問題, 要求企業深刻汲取教訓,加強安全生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