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銀行原副行長章更生,受賄超過4000萬元人民幣及違法發放貸款,在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監18年,罰款41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章更生在2006年至2019年,利用擔任建行客戶部總經理及建行副行長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授信、貸款審批、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又在2016年至17年在明知有關單位不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情況下,安排向相關單位發放巨額貸款,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法院鑑於他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依法可對他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