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4名緬北白家犯罪集團案的罪犯,包括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及陳廣益執行死刑。

案情指,以白應蒼等為首的白家犯罪集團,在緬甸果敢地區通過自行修建、合作開發等方式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吸引楊立強等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開設賭場、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敲詐勒索、組織、強迫賣淫等犯罪,涉賭涉詐資金逾290億元人民幣,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多名中國公民受傷。另外,白應蒼還結夥販賣、製造約11噸毒品甲基苯丙胺。

深圳市法院去年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詐騙、製毒、綁架、開設賭場等罪,判處白所成、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及陳廣益5人死刑,白所成於審訊期間因病死亡。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案件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證據確實充分,審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