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互聯網平台反壟斷合規指引》,要求平台經營者遵循針對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續性四大原則,開展反壟斷合規管理工作,實現規則公平、算法向善、競爭合規,切實承擔反壟斷合規主體責任,健全反壟斷合規制度,加強反壟斷合規管理,依法競爭、合規經營,不得利用數據和算法、技術、資本優勢和平台規則等從事《反壟斷法》禁止的壟斷行為。

指引指重點規定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競爭等四類壟斷風險,為平台經營者劃出清晰明確的紅線,並將《反壟斷法》的核心條款,轉化為具體可識別的行為邊界,根據平台經濟行業特點、經營模式和競爭規律等,提出八個場景的新型壟斷風險,包括平台間算法共謀、組織幫助平台內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強迫商家不得在競爭對手平台開展業務的「二選一行為」等,期望促進平台經濟創新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