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提出健全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支持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國家醫保局副局長施子海於政策吹風會上表示,機制是為進一步推進藥品價格合理形成、加強藥品價格治理、支持醫藥產業創新發展,從全周期、全渠道、全領域的角度提出一系列改革舉措。
施子海表示,機制根據藥品上市後的不同環節,完善藥品的價格政策,其中對新上市的藥品引入藥品首發價格機制,根據企業對臨床價值和創新程度的自評結果,區分高水平創新藥、改良新藥、通用名藥等情形,予以政策支持和引導。他指,機制對全周期藥品價格分類施策,為高水平創新藥留足空間,鼓勵企業持續做好研發創新;同時為其他藥品劃定了自主定價的規則,引導企業公平合理定價。機制亦鼓勵各方參與藥價形成,令不同渠道藥價信息更加公開、透明、可比,讓群眾能夠「貨比三家」。
機制亦會根據藥品所處的不同類別,引導藥品價格保持合理水平。對創新藥,強調促進多元支付與價格合理形成,加快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落地實施;對短缺藥,著眼於保供穩價,優化短缺藥品直接掛網規則等。對關鍵領域藥品的定價、供應、支付等進行了規範,讓群眾用藥更加可及,價格水平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