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名28歲中國籍研究生涉嫌使用偽造准考證,在東京多區的考試中心代替他人參加7次托業英語考試,在東京地方法院判囚3年、緩刑5年。
案發在前年至去年,本身是京都大學碩士研究生的被告,遭犯罪集團以賺取高額報酬利誘後前往東京,並先後在板橋和新宿等區冒充他人進入考場代考,到去年5月再在板橋區考場作案時當場被警方拘捕,控以偽造文書等罪。法官批評,被告在案中擔任實際執行角色,行為具計劃和組織性,嚴重損害考試公平性與信譽,刑事責任不容忽視。
對於控方早前要求判處監禁4年半,法官指考慮到被告在犯罪集團中可能處於從屬且被動地位,因此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