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協原主席戴北方,嚴重違紀違法,中央批准將他開除黨籍,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立案審查調查指,戴北方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爲親屬謀取利益;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目無法紀,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性質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69歲的戴北方,長期在深圳市工作,2012年12月任市委副書記,15年轉任市政協主席,2020年9月不再擔任;擔任市政協主席期間,曾與已經落馬的時任市長陳如桂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