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司法部副部長胡衛列表示,部份西方媒體歪曲解讀條文,甚至抹黑為「治外法權」、「長臂管轄」,並不客觀。
胡衛列指,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訂明針對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是依法行使主權國家固有的立法職權,符合國際法精神與各國治理的慣例。他又指,當前境內外各類風險因素交織疊加,蓄意挑撥民族關係、破壞民族團結、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活動,會侵蝕民族團結的根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群眾的合法權益,相關條文為打擊違法行為提供法律依據,築牢安全防線;他又強調只針對違法行為,責任追究將嚴格依法依規、審慎規範,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以及各族群眾的合法權益,不影響中外正常的人文交流交往、學術研討、經貿合作等活動。
統戰部︰不存在強迫遷徙勞動
中央統戰部副部長陳瑞峰表示,有關法律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和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方面的成功經驗,提升為法律規定,從制度上、法律上保證黨對民族工作的全面領導,不斷鞏固各民族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礎和法治基礎,形容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件大事,要全面貫徹實施法律規定,用法律保障民族團結、維護各族群眾合法權益,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推動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陳瑞峰又指,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明確保障跨區域就業創業公民的合法權益,強調新疆勞動力轉移就業,是在尊重各族群眾意願前提下實施,目的在於就業機會,提高經濟收入,完全和純粹為新疆老百姓辦實事、做好事,不存在所謂的「強制遷徙」、「強迫勞動」,批評有關說法是極其荒謬和可笑。
人大民委主任委員:強烈不滿境外勢力抹黑中國人權狀況
對於有境外組織指稱新法意在同化少數民族,呼籲對華實施人權制裁,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巴音朝魯予以駁斥,指制定新法是中國各族人民共同期盼,亦是30多年來首部設置序言的法律,但西方機構和境外勢力就民族問題抹黑中國人權狀況,散播謬論,充滿對中國的無知和偏見,亦無視中國民族地區和民族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對中國民族政策和法治建設指手畫腳、無端指責,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中方強烈不滿、堅決反對。
巴音朝魯說,中國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取得前所未有的進步,人民生活水平進入歷史最好時期,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得到更充分保障,強調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一個民族也不能少,新法亦是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成功實踐經驗和法治總結,為世界各國處理民族問題提供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