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發公告,進一步完善戰略礦產兩用物項出口管制違法違規行為舉報處理工作。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說,根據《出口管制法》第31條規定,對涉嫌違法違規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舉報,進一步做好戰略礦產兩用物項舉報處理工作,提升執法能力,是完善出口管制體系的基本要求,也是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正常舉措。
發言人表示,發揮舉報對出口管制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作用是國際通行做法,世界許多國家都有相關規定,借鑒各國經驗完善中國戰略礦產兩用物項出口管制舉報制度,可以有效避免相關物項被用於非法用途,更好維護世界和平,展現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擔當。早前商務部已就舉報處理工作開展相關實踐,有必要進一步明確舉報方式和內容等,更好進行線索處置。相關部門將依法依規開展舉報處理工作,保障合規貿易企業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