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重集團原副總經理陸文俊,受賄約6800萬元人民幣,在湖南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罰款500萬元人民幣。

經審理查明,陸文俊在2002年至2022年,利用擔任中國一重副總經理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公司和個人在業務承攬、佣金支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鑒於他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可依法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