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關於改革完善房地產信貸管理,推動加快構建房恃產發展新模的意見》,明確房地產開發貸款實行主辦銀行制,預售項目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現房銷售項目最長不超過7年。意見又明確個人住房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40年,個人住房貸款應在銷售備後發放;實行預售的,應嚴格在項目竣工備案後發放,確保買家「能拿房,再還貸」。

中證監又發布《關於資本市場支持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的意見》,意見明確支持上市房地產開發企業再融資以及綜合運用發行股份、定向可轉債、現金等工具收購涉房資產。穩慎推進商業不動產REITs發展。支持符合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設立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

另外,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又發布《商品住房開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商業地產貸款》、《城市更新項目貸款》,以及《信託公司開展房地產領域信託業務》等5個辦理辦法,全面落實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各項要求,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做好房地產金融服務,實現對房地產全週期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