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和日本近期再就《聯合國憲章》中「敵國條款」的有效性,隔空交鋒。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毛寧表示,正確認識和對待歷史是檢驗日本能否恪守發展承諾的標誌。日本當年是在承認軍國主義罪行、接受《聯合國憲章》全部內容的前提下,加入聯合國。《聯合國憲章》中的「敵國條款」,作為針對二戰戰敗國的特殊制度安排,至今仍然有效。日本應當以史為鑑,同軍國主義徹底切割,以實際行動取信亞洲鄰國。
中國外交部早前指,《聯合國憲章》的「敵國條款」十分必要。日本外務省昨日反駁,強調1995年聯合國大會已壓倒性通過決議,承認「敵國條款」是過時失效,當時中國有份投贊成票;而2005年的聯合國首腦會議亦通過決議,明確有意從憲章中刪除「敵對國家」的表述,中國亦支持;因此任何聲稱條款仍有效的說法,都是違背相關決議。
日本外務省就強調,自二戰結束以來,日本作為一個愛好和平的國家,一直為國際和平與繁榮做出貢獻,已得到國際社會廣泛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