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今日起實施《出境入境管理規定》,共有19條,當中訂明部份情況下不准出境,包括涉及非法出入境、在境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以及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技術安全的人士;而外國人申請入境時若作出虛假陳述,因妨害國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因騙取出境入境證件、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處罰,依法不准入境。
網信辦早前發文,否認新規定是「閉關鎖國」,強調只針對高危目的地和異常出行人員,包括可能涉及跨境賭博、電信網絡詐騙和非法技術轉移等情況,而非普通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