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北魏家犯罪集團案在福建泉州及南安市法院宣判,3名首要份子包括魏懷仁、陳大衛和廖景芳被判處死刑;另外3人包括魏青濤、康敏、熊恒星判處無期徒刑;同案另外55人分別判處3年3個月至24年監禁,以及罰款、沒收財產和驅逐出境等。
法院指,涉案犯罪集團2019年以來,利用魏家家族在緬甸果敢地區的影響力,發展和依托武裝力量設立多個犯罪園區,招攬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開設賭場、敲詐勒索、組織賣淫、販賣毒品、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等犯罪,涉及逾122億人民幣資金。集團又聯同園區電信網絡詐騙團夥,殺害不服從管理的人員,造成兩名中國公民死亡;另外,魏家家族成員陳大衛,利用武裝力量肆意殺人,造成兩名中國公民死亡。
法院認為,各名被告組織、領導、參加犯罪集團實施犯罪,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詐騙罪等7項罪名,根據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