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反跨境腐敗法,由公布之日起施行。法案共有6章47條,包括機制和職責、案件辦理和國際合作、廉潔合規、法律責任等內容。新華社報道,制定反跨境腐敗法,是為了預防和懲治跨境腐敗行為,深化反腐敗國際合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推動構建公正合理的反腐敗全球治理體系。
反跨境腐敗法草案二審稿,日前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內容進一步明確從事跨境經營業務的境內企業,應當根據企業規模、業務範圍、風險防控等因素,合理設置廉潔合規管理部門或者人員;亦增加規定,要求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監督、調查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個人私隱和個人信息,依法負有保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