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智偉
日本內閣通過修改憲法解釋,正式解除戰後一直禁制的集體自衛權,被批評是軍國主義復辟的危險舉動。「集體自衛權」是指與本國關係密切的國家,遭受他國武力攻擊時,無論自身是否受到攻擊,都有權利以武力進行干預和反擊。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一條規定,主權國家擁有單獨或集體自衛的權利。不過,日本在戰敗後,實行專守防衛的和平憲法,當中第九條規定,日本放棄戰爭,不維持武力,不擁有宣戰權。日本政府隨後將第九條解釋為,日本不得行使集體自衛權。
九一一襲擊發生後,美國曾經要求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但礙於和平憲法,而無法成事。到總統奧巴馬推行亞太再平衡戰略,致力圍堵中國,但鑑於美國國力下降,他游說日本加強軍備,協助美國在亞太區包圍中國,結果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一拍即合。
日本右翼勢力一直謀求突破憲法的限制,成為正常國家,發展軍備,安倍前年底第二度上台後,以抗衡中國及北韓軍事威脅為借口,致力爭取解禁集體自衛權,他明白若透過修改憲法,在日本國內將面臨很大阻力,執政聯盟內的公明黨,亦對做法持保留態度,他於是轉為修改憲法解釋,因為只需內閣法制局同意就可以。
而為了順應公明黨的要求,安倍訂明,必須同時滿足三項新條件,才能行使集體自衛權,包括日本或與日本關係密切國家遭到武力攻擊;無其他方式排除;以及必須使用最小限度武力。
清華大學當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副院長劉江永警告,日本這樣做等於打破二戰後「專守防衛」的國策,將來日本能夠跟隨美國在海外發動戰爭。
有分析指,安倍雖然在無修改憲法下,突破和平憲法第九條的限制,但為了進一步解除束縛,安倍政府下一步將會修改日本國內法律,以配合新的憲法解釋,當民眾逐步適應後,就會試圖降低將來修改憲法的門檻,最終達到修改和平憲法的目標,以實現安倍一直希望,將日本變成「正常國家」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