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發現有人透過社交網站,招攬年青人與內地人「假結婚」,聲稱可以有六萬元報酬,又指內地人取得身份証後,只要雙方離婚,便沒任何法律責任。入境處表示,假結婚最高監禁十四年,就算離婚後,一旦被揭發,就要負上刑責。法律界人士亦提醒,假結婚後,對方若失蹤,離婚會十分困難。
有人在圖片社交網站登廣告,聲稱有「荀工」可以助「搵快錢」,讓年輕人「清卡數」和「去旅行」,標榜三日內現金出糧,收入四萬至八萬元。我們致電查詢,對方稱賺錢的方法,是和廣東居民假結婚,協助他們數年後拿取本港身份證。
中介游說我們說,只要願意到本港律師樓排期結婚,可以先拿二萬元,每次到內地參與覆查可以有數千元,等假配偶數年後正式獲取單程證,合共可以收六萬元。中介聲稱,事成後雙方只要離婚,便沒有後患,沒法律後果,並說自己已經兩次假結婚,參與的亦不乏各行各業人士,例如大學生、空姐,酒店業僱員等。
不過律師黃國桐說,假結婚後離婚並亦易事,一旦對方失蹤,要離婚便要單方面向法庭申請及宣誓,過程非常繁複,證明經過所有可能途徑嘗試接觸但無效,偏尋對方家人和朋友,以至出入境記錄,經法庭批准後,再刊登廣告,宣布和對方脫離關係。
據本港法律,參與假結婚,可能干犯「串謀欺詐」及「向入境處職員作虛假陳述」,最高刑罰監禁十四年。入境處助理處長馮伯豪說,如果參與假結婚,即使他日離婚,亦要永久背負刑責:「縱使你離了婚,但若證明締結婚姻時有犯罪動機和行為,你便永遠要背負相關刑事責任,執法機構在任何時間也可追究。」馮伯豪話,假結婚對象身份不明,如果對方犯罪或者涉及訴訟,可能會受牽連。
入境處去年接獲假結婚舉報有1,700多宗,今年上半年則有800多宗。馮伯豪說,入境處已發現近日有犯罪集團,透過社交媒體,招攬年青人假結婚,說必定會跟進這宗個案,亦會同內地公安部門交換情報,加強打擊。
記者: 朱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