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召車手機App「Uber」進入香港後,警方兩度放蛇拘捕Uber司機。反觀本港競爭對手新加坡,助力做大手機叫車市場,近日更開始發牌規管電召私家車司機,變相將Uber合法化。究竟過去數年,面對同樣的Uber品牌,新加坡與香港政府應對有何不同?

本港的創新及科技局長楊偉雄,兩年前撐Uber「有創意」,今年則指UberTaxi可能違法。香港警方以涉及非法載客取酬兩度放蛇,成功檢控Uber司機,並拘捕Uber職員。

Uber在2014年,亦即進入香港市場的同年,進入新加坡,但在兩地的發展則差天共地。楊先生是新加坡Uber司機,一星期會用自己車開兩、三天Uber賺錢。最近他參加了一個合共十小時,由政府設立的駕駛課程,取得職業載客執照,可以合法載客取酬。他說政府會審查司機背景和經驗,司機要有最少兩年駕駛經驗才會發牌。楊先生認為政府做法合理,而且亦能令乘客放心。

不過,在新加坡的傳統的士司機則大吐苦水。朱師傅駕了的士25年,說受到Uber一類電召車手機App影響,現時生意是歷來最差,收入「縮水」四成,更預料會繼續減少。他說電召車收費太低,影響一般的士收入。朱師傅正考慮轉行,但要再觀察近日發牌政策的影響再決定。

新加坡政府除了在今年三月,為司機提供一年過渡期之外,主權基金淡馬錫14年更入股來自馬來西亞的電召車手機App「Grab」,並引入新加坡,形成競爭。在相互競爭提供優惠下,這類手機電召車市場份額愈做愈大,目前總數超過四萬輛。兩個App亦各有策略,Uber近月大力宣傳拼車共乘服務 "Uber Pool",Grab則推出"GrabTaxi"鼓勵的士司機使用。至於在香港,運輸及房屋局提出的「優質的士」建議,目前仍在醞釀階段。

來自香港的新加坡科技設計大學信息系統技術與設計系助理教授雷兆恆說,新加坡政府由電召車App當初找尋司機加盟時,已經開始思考對策,而香港政府則沒積極應對。雷兆恆認為是由於現時本港市場狀況太穩定,因此政府無意作出改變。他建議本港可以考慮在引入新電召車牌照時收費,用作補貼現有的士車主,減少的士車主對引入新電召車的阻力。

事實上新加坡亦沒有如香港一般,存在炒賣的士牌、一個牌動輒價值幾百萬港元的情況,但雷兆恆說,港府拘捕Uber司機的事件很有象徵性,對創新科技進入香港市場有很大影響,例如有來自外國、採用共享經濟模式的新科技,便因為憂慮港府取態,不敢進入香港。

記者:雷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