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目前未有無人車測試的相關法例,令無人車要受與地盤車輛等「特別車輛」一樣的規範,有研究無人車的大學團隊認為規限太多,轉到深圳測試,認為香港應仿傚深圳,由跨部門聯合審批測試項目。
無人車牌照=挖泥車牌照?
香港目前有5架無人車獲運輸署批准測試,中文大學機械人研究所團隊8月起在大埔工業邨一個舊廠房,測試無人駕駛的機場行李拖拉機。由於自動駕駛技術完全未有在《道路交通條例》提及,為中大項目負責聯絡工作的研究所行政主任高沛盈說,運輸署人員已經努力從法例中,找出容許他們測試的空間,奈何法例太老舊,並無特別讓無人車測試的牌照,他們需要為無人車申請為特別車輛而設的「車輛行駛許可證(Moving Permit)」。
這種牌照要求司機需要有「特別用途車輛」的駕駛執照,俗稱「21號牌」,一般用於修路工程車,如挖泥車和鋪路車等,司機需要擁有車牌最少三年,並要是香港永久居民。高沛盈說,難以符合這些要求,「在大學做研究的大部份都是研究生、博士生,沒有這麼長年期的車牌,而且不少研究員是從海外或內地聘用,根本不是香港永久居民。」
法例要求進行無人車測試時要有司機在車內,但高沛盈指司機的作用只是在一旦測試有問題時,煞停無人車,或作簡單操控,「(在這項測試中)這個司機其實需要更熟悉這輛車一些自動化改裝的東西,多於需要有多年駕駛經驗,不應該有這個(三年駕駛經驗的)要求」。團隊一度要後勤同事協助試車,直至找到一個既對無人車有興趣,又有多年車牌的香港人參與。
深圳:過百公里路段試無人車
科技大學電子及計算機工程學系教授劉明的團隊,分別在深港兩地測試自主研發的無人車。劉明指,運輸署只容許他們在科大合共數百米的路段,在封路下試車。至於在深圳,市政府就批准在合共135公里的路段試驗無人車,他們團隊的測試範圍有10多平方公里,主要是車流較少的路段,測試時當局不會封路。他們已經準備在深圳展開車速達數十公里的大範圍測試。
劉明指,在香港進行的小範圍測試已接近完成,未有計劃在港做較大規模的測試,原因是運輸署的要求較高,「技術難度不會特別大,主要還是一些協調上比較有難度,所以目前沒有進一步的計劃。」
科大團隊:無計劃進一步在港試無人車
劉明指出,在深圳的自動駕駛測試有政策支持,每個測試項目都會由當地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交通管理局、交警,以及一個專為無人車測試成立的專家委員會做評估,「每個項目都要(向這五個部門)介紹在什麼路段、車輛的情況、技術在某些指標能達到什麼效果等,然後由這五個部門共同做決定,是否允許做相關測試」。劉明認為,香港可以仿傚這種做法。
香港的競爭對手新加坡,政府早在2014年提出「新加坡自動駕駛汽車計劃」,2016年在指定地區測試使用無人駕駛的士,去年更訂下2022年在三個新市鎮使用無人駕駛巴士的目標。深圳和廣州亦分別在去年底和本月起,試運無人駕駛巴士及的士。
港府:年底有初步研究結果
本港運輸署指,車聯網技術在世界各地仍在試驗及研究階段,正就車聯網通訊檢視海外經驗,研究如在香港推行所需的基建和網絡等配套及設施、以及對相關車輛、道路安全及法規上的影響,亦會配合業界在香港進行車聯網技術試驗,預計年底有初步研究結果。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指,自動駕駛技術需要新型的道路網配合,鄰近城市都加緊測試,希望找出配合新科技的方案,「他們(香港運輸署)卻認為完全不去用新技術就最安全,態度和做法其實是在阻礙科技發展。可能這些部門的目的不是引進新科技去做創新,實際是在搞保育,最好將香港保留在六十年代的世界。」他認為,自動駕駛技術最終可望令道路更安全。
記者:雷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