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顧客再次光顧,不少商戶設有會員或獎賞計劃。顧客以姓名、電話、生日日期等簡單資料做登記,就可以成為會員,享受優惠。本台查閱21間零售、餐飲、航空公司及戲院的獎賞計劃,在網頁公開的私隱政策,其中16間、即超過七成,都指有可能向第三方披露客戶資料,4間說收集到的個人資料只會用於獎賞計劃,餘下一間就無任何相關表述。
至於何謂「第三方」,16間商戶中,14間以與業務有關的商戶、服務提供者或者合作伙伴來解釋,只有兩間明確列出部分「第三方」機構名稱,但同時表明有其他機構亦可能得到客戶資料。
有市民看過條款後,認為寫法較模糊,但為了獲得優惠,即使不知道條文所指的「第三方」是甚麼機構,都會同意條款。亦有市民相信,商戶收集顧客姓名及電話等基本資料,只是為了做推廣,不介意多收幾個推銷電話。
香港互聯網協會網絡保安及私隱小組召集人楊和生說,即使「第三方」只從以上商戶得到顧客的姓名及電話等基本資料,都可以透過比對從其他機構買入的資料庫,套取到個別顧客更詳細個人資料。「視乎第三方會否有其他資料庫做對比,可能與從其他機構買入的資料對照後,有機會結合更多資料,知道個別客戶的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透過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出生日期,基本上已可通過電話銀行服務等不同服務的驗證,不排除顧客會被冒認身份。」
律師梁永鏗說,雖然有關「第三方」的條文一般寫得較籠統,但不代表商戶將會員個人資料轉移給「第三方」,一定可以免責。「將收集到的個人資料,轉用於其他目的,就屬於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用這種寫法是否能免除法律責任,就視乎商戶與顧客的溝通是否完善,以會否用較細字體或複雜文字展示有關條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說,客戶可能經獎賞計劃,洩露敏感個人資料予不知名第三方,如果第三方機構結合顧客數碼腳印,例如網上瀏覽記錄及貼文,做大數據分析,可能推算出顧客喜好甚至財務狀況,用於其他商業活動,他認為商戶應該更清晰表明何謂「第三方」機構。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購買或使用服務前,應細閱有關個人資料收集及處理的條款,如果認為商戶收集的資料與提供的服務無關,或者未能解釋如何處理收集的資料,應重新考慮是否使用服務。
記者:文采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