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因應疫情,押後9月的立法會選舉1年,原因之一是不少選民住在內地,或滯留其他地方,無法回港投票。當局正檢視選舉安排,包括境外投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更提到,應考慮保留粵港澳大灣區港人的選舉權。不過,要做到境外投票,仍需解決不少問題,例如是否需要設立境外最長居留期、境外如何設立投票站,抑或採用郵遞投票方式等。
有行政會議成員認為,郵遞投票較為可取,但須注意如何確認投票人身份及選票有效,境外選民或需接受選票被裁定為廢票的機會較高。有法律學者指,實行境外投票時,要顧及選舉制度的公平性。
英國及新加坡對海外選民資格施加限制
立法會早前研究英國及新加坡的境外投票制度,指出兩國均會對海外選民的資格及投票方式,施加限制,以平衡本土與海外選民的權益及防止選舉舞弊。其中,英國設有15年的最長海外居留期限制,選民須每年更新選民登記,並在選舉前,選擇以郵寄或委派代表的方式投票;新加坡境外選民3年內須逗留國內至少30日,政府會在10個主要國際城市的大使館或領事館內,設立海外票站。
至於香港,《立法會條例》列明,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只要符合「通常居港」規定,持有身份證明文件,登記本地主要住址後,就可以成為選民。雖然「通常居港」是境外居民是否符合選民資格的法定關鍵,但法例並未有有關定義。
研究亦提到,境外投票並非無爭議,具體執行亦存在不少關注事項,包括境外投票的運作開支較高、不容易維持選舉保密及防止選舉舞弊。
湯家驊:郵遞投票較可取 或需接受境外選票較高機會成廢票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在本港日漸融入大灣區下,是值得做境外投票;但本港並無域外法權,在海外亦無領事館,要在境外設投票站的難度相當高,認為郵遞投票會較為可取,問題在於如何確認投票人的身份及確保選票有效。
他指,最安全的做法是使用指模確認身分,但並非人人都接受,餘下的方法就是用簽名確認,但如果簽名稍有不妥,選票就可能會變成廢票,認為境外選民可能要接受選票成為廢票的機會較高。若選民是珍惜手上的一票,就應親身返港投票,將是最安全的做法。
陳文敏:要確保選舉制度可信公平
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指,部份國家或地區之所以設有境外投票制度,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有很大部份公民身處海外,指若只有很少人在境外,就要考慮是否值得做。
他又指,若要實行境外投票,政府就必須要修例,並在法例中列明「境外」所指的地方、投票地點、如何證明選民符合投票資格等,亦要確保選舉制度可信及公平。
蔡子強料一年內落實境外投票有困難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指,如果要做境外投票,政府除了需要考慮如何確保選舉公正、在現時選舉人手及資源已捉襟見肘下,是否有能力調撥資源到境外,亦要考慮能否一視同仁,在不同地區都推行境外投票。他指,若果只在大灣區推行,會令人覺得有欠公平,並質疑是否因區內有某些政治勢力的票倉,就只在特定地方推行。
蔡子強又指,若要實行境外投票,估計明年4、5月前就要完成修例,以便部署選舉,除非政府「霸王硬上弓」,而民主派放棄議會戰線,否則一年內落實會有困難。
記者:郭智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