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疫情下減少外出,類似內地「直播帶貨」的銷售模式在本港掀起熱潮。有直播主持表示,曾有商家提供虛假的產品資料,利誘一同造假。消委會指,「直播帶貨」銷售手法,受《商品說明條例》規管,認為平台應向消費者披露與廠商的關係。
 
直播帶貨興起 市民:優惠及刺激

所謂「直播帶貨」,即是在社交平台上做直播推銷商品,直播主持會與觀眾互動,亦會推出限時優惠。有市民指,看過直播主持銷售中式鑊時,即場示範使用產品煎魚、炒蛋,說明「不黐底」,加上有優惠,認為吸引:「超市介紹一隻鑊,最多八至十人圍觀,但網上有幾百人觀看主持煎及炒,幾好笑,幾吸引。」
 
有市民指,直播的限時搶購刺激:「其實不知是否成功搶到,但過程非常刺激,當刻可能是純粹大家一同買,就好想買。有時買到的東西,不一定是本身想買的東西,加上直播主持又會對話,都幾特別。」
 
直播主:商家提供虛假資料 利誘「照講」

「直播帶貨」大行其道,頻道亦越開越多。Sonic今年3月亦加入行列,主要賣家電,每場直播平均銷售額可高達六位數字。他表示,曾經有商家向他們提供虛假資料,以更多宣傳費利誘他合作在直播中造假:「對方指產品獲得多個證書及獎項,可以有多個功效,但團隊調查後發現全部都是『亂噏』,對方為了吸引我在網上推銷而造假。我推銷產品時會收宣傳費,對方指願意出更多宣傳費,希望我照推銷。」
 
他指,公司要對消費者交代,不想誤導消費者,因此最終拒絕合作。
 
消委會:「直播帶貨」受《商品說明條例》規管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直播帶貨」的銷售手法,受《商品說明條例》規管,如果推銷資訊失實,有機會違法。她認為,平台亦應披露與廠商的關係:「如果你找一個代言人介紹商品或服務,其實屬於廣告活動,因此商戶及代言人有責任披露關係,令消費者知道是基於合作關係而介紹商品。不披露相關的商業關係,也有可能觸犯法例。」
 
黃鳳嫺指,消委會接獲有關「直播帶貨」的投訴,涉及收不到貨或者貨不對辦,例如貨品不符推銷描述、無按消費者指示取消交易,無提供客戶服務等。她指,消費者可能因限時優惠而衝動消費,建議購買前考慮清楚,亦要留意交易條款及客戶服務。
 
海關今年首11個月,偵破兩宗涉及網上社交平台直播售賣冒牌物品案件,檢獲市值約10萬元冒牌飾物,拘捕3人。海關指,涉案人士多數揀選深宵時段銷售,逃避偵查,提醒消費者如懷疑貨品真偽,應先向商標持有人或代理商查詢。

記者:彭彥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