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社會事件,以至今年英國、澳洲、加拿大等,相繼向港人放寬移民門檻,刺激港人移民意欲。向警務處申請俗稱「良民證」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人數,去年有3萬3千人,今年頭11個月,有2萬6千多人,保安局估算,去年有7000名港人移民。
海外置業風險高 項目隨時爛尾
要移民可能亦要在目的地置業,不過「隔山買牛」存在風險。化名蕭先生的受訪者,2016年年頭,被游說透過香港的代理,在英國利物浦核心商業區買樓投資,最後樓盤爛尾,不過當初樓盤傳出問題時,本港的地產經紀同律師,都向他指項目沒有問題。蕭生現時追討無門,指事後回顧,發現合約有多處錯漏,但本港的地產經紀一直指無問題,而據他了解,游說他的經紀仍然在行內。
地監局:項目爛尾不等於地產代理失實陳述
本港地產代理監管局,今年頭11個月收到66宗境外物業的相關投訴,較去年全年的6宗,急升10倍,有過半數涉及內地物業項目,26宗涉泰國項目,其餘是英國項目。投訴主要涉及地產代理對項目的租金回報,以及位處地區失實陳述。監管局行政總裁韓婉萍坦言,如果本港地產代理按發展商資料銷售,即使項目爛尾,亦並非失實陳述,亦難以證明發展商存心欺騙。
她又說,本港物業交易有完善保障,但海外置業完全不同,坦言監管局只能監管持牌地產代理操守,不能規管非持牌機構及外國發展商,出事時難以幫買家追討損失。
消委會:海外置業投訴急升
消委會今年頭11月,收到53宗有關海外置業的消費投訴,較去年同期升一半,其中銷售手法的投訴升了兩倍多。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投訴主要與代理銷售手法有關,涉及誇大物業升值潛力及對項目的失實陳述。黃鳳嫺又提醒買家要確定地產代理有否持牌,亦要聘任可靠的律師處理。
記者:潘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