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會議明日召開,中央會前多番強調要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認為,完善選舉制度不一定要觸及「五部曲」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由全國人大下決定,特區政府尊重中央主導權下,修改本地選舉法例亦做得到。
中央在全國人大會議前多番強調要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曾鈺成認為,完善選舉制度不一定要觸及「五步曲」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由全國人大下決定,特區政府尊重中央主導權下,只修改本地選舉法例亦能達到。
曾鈺成:坊間流傳眾多方案均無須修改《基本法》兩附件
曾鈺成接受本台專訪時表示,完善選舉制度可以是在中央主導下,由特區政府提出修改本地法例,不一定要修改基本法兩份附件。
「我看不到有哪些坊間流傳的建議,是非要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不可。現時(港澳辦主任)夏寶龍的講法是要尊重中央的主導權,那現在就要看中央如何行使這個主導權。如果人大這次在北京開會,會有一個決定,我並不會意外;但如果決定是,例如人大認為香港的制度應如何完善,就交由特區政府做,由特區政府提出修改香港法律,為何不行?」
《基本法》附件一僅列選委會分四大界別 無列明各分組人數
目前香港選出特首和立法會的制度,在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有清楚列明。附件一列明,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由1200人組成,各界人士分四個大界別,每個界別300人,要有最少150名選委才可以提名一位候選人。
四大界別之中,最後一個界別,是「立法會議員、區議會議員的代表、 鄉議局的代表、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政協委員的代表」;但具體每個界別下的分組如何分布,例如區議會議員的代表有多少席位,是由本地立法的《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規定。
《基本法》附件二無列「超級區議會」
至於有關立法會選舉的附件二,就只講明立法會有70名議員,地區直選和功能組別各佔35席。兩邊的具體界別,例如有無「超級區議會」或議席數量等,都是載於本地立法的《立法會條例》中。
以往要修改基本法兩部附件,需要通過2004年釋法列出的「政制改革五步曲」,即(1)先由特首交報告,(2)人大常委會落決定、(3)特區政府提出辦法再交立法會全體三分之二議員通過、再(4)由特首同意,最後(5)呈交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
曾鈺成:政改五步曲由解釋基本法列明 難明如何「五步」變「一步」
曾鈺成認為,根據04年基本法的解釋,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就必須行「五步曲」,這個做法不應輕易改變。
「五步曲是《基本法》內規定,由人大常委會作了解釋,清清楚楚,怎能隨時地說不要(五步曲),將五步變成一步,我難以明白,」曾鈺成說:「如果真的這樣做,本身必定會傷害各方對基本法的信心,損害基本法的權威。」
駐北京記者雷子健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