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計劃上半年修例,訂立可適用於不同產品的生產者責任計劃法律框架,並在年內以附屬法例形式,將計劃擴展至膠樽和紙包飲品盒。當局將於本月24日,到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交代詳情。

據了解,飲品製造商和進口商都須參與,日後要登記產品並加上指定標誌作識別,分發飲品的參展商和小型供應商符合指定條件,可獲得一定豁免。政府陸續接觸飲品生產商聆聽意見,將訂立回收率並分階段遞增,首年膠樽回收率定於30%、紙包飲品盒則為10%。

1毫子回贈留彈性 退還點或會互相競爭

政府建議市民回收每個膠樽或紙包飲品盒,可獲至少1毫子回贈,按市場主導原則,生產商可因應回收情況調節回贈金額,增加市民回收的誘因。當局又建議佔地超過400平方米、售賣樽裝飲品零售店須設退還點。消息指,由不同生產商設立的退還點,都會接收各牌子生產的膠樽或紙包飲品盒,生產商毋須理會牌子只須「凑夠數」,因此最終可能出現不同退還點以回贈互相競爭。

由於回收配套等準備需時,當局預料計劃到2027年正式落實,當局每年與生產商核數,即最快2028年才會就回收率執法。

有商會憂難達標

香港食品及飲品行業總會主席黃家和,所開設的公司有份生產和售賣膠樽飲品,總會會員中亦有飲品進口商。他擔心中型生產商未必符合豁免條件,但回收能力不及大型生產商,回收率可能難以達標。「要放多少部機、放在哪個位置,相等於政府在垃圾收費時遇到的困難。若某些回收點位置欠方便,較難吸引市民前往回收。」

劉國勳:建議回贈屬合理水平 料成本不會轉嫁市民

立法會環保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劉國勳則認為,回贈不少於1毫子屬合理水平,期望當局政府在立法同時,做好宣傳教育。「『羊毛出自羊身上』,生產者額外成本太高,有機會轉嫁市民。市民可能都會有印象,部分地區已有入樽機,但相對不算密集,一定要做到回收點更加方便,生產商亦會盡責任,設立方便的回收渠道,但屆時仍然要市民願意配合。」

記者:馬愷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