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生效約1個月,亞洲兒童傳染病學會主席、香港大學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名譽臨床副教授關日華醫生表示,條例生效前,醫護人員已對舉報虐待兒童行為有深入認識,而條例的目的,是希望透過強制舉報,建立一個安全網保護小朋友,加強各界人士遇到這類情況必須舉報。

關日華又表示,若有很明顯的證據,顯示有兒童受到傷害,而這些人士不舉報,將會受罰五萬元或監禁三個月。

他說,各個界別的人士,例如教育界或社福界等,如未曾處理過虐兒個案,或有疑問在甚麼情況下才構成嚴重虐待兒童,就要識別一些虐兒的現象,包括嚴重的身體虐待、一些不明的瘀傷 、性侵犯、或小朋友的行為異常,或精神虐待,如受到恐嚇、侮辱以及不願意父母關心的情況等等,以及疏忽照顧,如照顧者沒提供足夠的食物或衣物給小朋友,讓他挨餓或構成很危險的情況,都屬於要舉報的情況,需通知有關當局進行調查。

關日華強調,最重要的是進行識別,如小朋友到醫院做檢查,發現他身體一些異常或有瘀傷,與他的病徵和病歷不吻合,可能就會涉及虐兒情況,相信醫護人員提高敏感度,以及在適當的時候作出舉報,就可以令小朋友得到更大保障。

他又相信所有的家長都是愛護小朋友,醫護人員在處理小朋友的情況時,最重要就是在小朋友的角度出發,看照顧者對小朋友的照顧是否足夠,或者有無一些不足的地方,另外會否有一些不知名的嚴重損傷,這些都是業界要留意的。他表示,識別相關情況絕對不困難,只要有一定的愛心,愛護小朋友,都絕對不會有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