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已於1月20日正式生效,兒童事務委員會保護兒童工作小組副召集人、中學副校長利哲宏博士表示,教育界已就此設立網上教學訓練平台,提供兩個單元的培訓課程,供同業自行上課。教師完成約六至八小時的訓練後,將對條例有更深入的認識,掌握辨識及處理個案的技巧。

《條例》規定社福、教育、醫藥及衛生界等25類專業人員須履行舉報責任。若專業人士在處理職務過程中遇到虐兒個案而未有舉報,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萬元或監禁三個月。

利哲宏指出,條例生效初期,各界正處於適應階段,前線人員或會遇到灰色地帶。例如家長在教導過程中體罰子女,究竟是否構成虐待、是否需強制舉報,抑或只需由教育局或社會福利署介入輔導等,均可能存在疑問。他稱當局已發布詳細指引,供學校參考遵循。

他強調,條例的生效具有多重意義。除為兒童提供多一層法定保護、對潛在虐兒行為起阻嚇作用外,也促使社會反思何謂促進兒童健康成長的教育方式,引發更多關於正面管教與兒童福祉的討論,從而提升整個社會對兒童的保護意識,助力兒童在安全環境中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