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幼兒教育人員協會會長周慧珍表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生效近2個月,老師有一定程度的擔心,認為如何專業判斷"合理懷疑"有虐兒情況,具有一定挑戰,尤其較年幼的兒童在言語表達上有限制,一些訊息有些模糊的時候,前線的老師會有憂慮,一旦過度舉報或者誤會兒童的家庭情況,可能令老師和家長的關係產生誤會。她認為學校及相關機構可以提供清晰指引,教育工作者亦責無旁貸,有問題時可以與上司及學校社工商討,以及和家長溝通,同時增進對虐兒情況的認識。
周慧珍又指,現時的法例規定學校的人手比例是1比11,若一個年輕的老師面對著11名學童,需要花時間觀察及記錄,人手緊張的學校,會構成一些壓力,所以培訓方面,政府提供的指引多些,前線對一些案例的情況,可以有模擬的情景,跨專業的協作,就能協助前線的教師。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1月20日生效,25類專業人員(社福、教育、醫療衛生)有舉報責任,一旦定罪可以罰款5萬、監禁3個月。
周慧珍認為,除了法律保障之外,老師日常觀察也很重要,當發現到學童一些行為有變異、情緒有異樣、身體上出現不尋常的傷痕等等,應第一時間通知上司,甚至舉報。
另外她又指出,在支援家長方面,學校可提供一些課程或親子活動給家長參與,多接觸及了解學生的家庭狀況,讓家長感受到學校的關心及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