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及證監會檢討雷曼迷債事件後,向政府提交報告,列出多項建議措施,金管局建議銀行將分行中,提供存款或定存續期的櫃檯,與投資銷售服務分隔, 避免一般存戶在處理存款時,誤以為銀行職員推銷的產品,性質與存款相近,亦要禁止銀行利用客戶的存款相關資料,用作投資產品的交叉銷售。 證監會就建議,日後金融機構在銷售投資產品時,需要更清楚列明產品內容及風險,投資產品銷售設有冷靜期,政府成立投資者教育委員會,專責加強投資者教育;在監管方面, 金管局認為,銀行面對一業兩管的運作並不理想,建議銀行的證券業務,亦併入金管局的監管範圍,證監會就建議研究改變現行監管架構,包括以兩頭馬車的模式,分管市場的潛在系統風險及中介人操守與產品資料披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