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譴責麥格理證券(亞洲)有限公司,並判處罰款400萬港元。證監會指,麥格理於2004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間,就Macquarie Bank Ltd發行的衍生權證(麥格理權證)所實施的佣金回贈計劃,違反責任,沒有審慎維護香港市場的廉潔穩健。 根據回贈計劃,麥格理同意透過參與的經紀行,向投資者償付經紀行買賣這些權證,向他們收取的經紀費用。證監會發現,2004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間,兩家參與計劃的經紀行的兩名客戶,短時間內多次以相同或相若價格,買賣麥格理權證,製造了大量成交,一方面獲得可觀的佣金回贈,另一方面又給予大額交易客戶經紀費折扣優惠,讓他們無須承擔風險。有關交易可能已誤導投資者,令他們以為交投較實際活躍。 麥格理進行內部檢討後,於2005年12月終止這項佣金回贈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