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錢債審裁處,決定將135宗雷曼迷債小投資者,向最少九家銀行索償的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有投資者指,區院訴訟費太貴,決定放棄追討。協助的民主黨亦對判決失望,會與投資者商討,是否向高等法院申請覆核裁決。 審裁官指,香港過往無案例,而今次案件涉及全新及複雜的法律要點,對銀行日後的服務影響深遠。他又懷疑小額錢債審裁處是否有權處理,所以在平衡各方觀點後,決定將案轉介區院。審裁官又說,申索人可以申請法援及用代表訴訟方式,將訴訟費減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