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局局長陳家強在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指,政府研究發債及為發債成立基金,是希望建立機制,給投資者多一種投資工具,作穩陣投資,發債目的並非為了融資。他又說,巿民的強積金投資組合,亦可以包括政府債券。 工聯會王國興及社民連陳偉業在會上,希望政府利用發債基金,解決本港失業問題,並為大型基建融資。陳家強強調發債基金及政府的公共財政,是獨立分開,政府會利用稅收及財政儲備,處理失業及基建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