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就電訊盈科(00008.HK)私有化,一連兩日的聆訊結束,各方代表陳辭完畢,法官關淑馨宣布,下星期一下午二時半派發書面判詞,屆時各方代表有四十五分鐘時間審閱,隨即會再開庭。 電盈的代表律師說,股東簽署了代投票授權書,已表達投票的意願,之後亦無人要求推翻投票,而且轉讓股份並不犯法,亦無證據指電盈或聯合邀約人有提供利益,盈拓的代表律師亦說,反對的人亦有機會投票,而拆細股份的做法,在其他金融中心都有,法官不應因此而不批准私有化議案。各方代表陳辭後,四名小股東要求發言,但法官很快就指他們的論點已講過,要求停止發言。 代表部份小股東的資深大律師馮華健指,法庭應考慮大多數人是否真誠投票,及背後是否有人得益,以決定是否批准私有化。而證監會代表律師潘松輝今早就指,富通保險行政區域總裁林孝華,一月初與舊上司,盈拓副主席袁天凡通電話後,買入五十萬股電盈股份,分發予下屬,令支持私有化的人數由一人變為近五百人。證監認為,林孝華是想促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