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及雷曼迷債投資者發表報告,指雷曼迷債是由兩種金融產品組成,但銷售文件及宣傳單張只是重點介紹其中一種產品的結構,令投資者未能就投資產品作出確切結論。報告批評金管局在零五年發現銀行的不良銷售手法後,未有採取措施預防,令到事件擴大,建議金管局及證監會聯手調查金管局收到的兩萬多宗投訴。雷曼迷債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光譽說,雖然報告由並非由專業人士撰寫,但認為已能指出問題所在,對於證監會及金管局未能及早發現問題感到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