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律師指分拆電盈股票是有組織行動
財經, 本地
發佈時間 2009-04-17 13:40 最後更新時間 2009-04-17 14:11
電盈私有化上訴聆訊,繼續由證監會律師陳詞。他指證監會調查遇到不少限制,包括涉及拆股的富通區域總監林孝華,並非富通董事,亦非證監持牌經紀。他認為,分拆股票明顯是有組織行動,包括林孝華胞妹一日內,收回五百個富通經紀的股票委託書。他說,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投資者利益一定要受到保障,證監會對今次事件,不能視而不理。
上訴庭法官羅傑志指出,部份人藉私有化消息買入股票,進行套戥活動,做法沒有問題,在私有化過程中,亦不能忽略這批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