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連續第五日聆訊電盈私有化,法官除了質疑電盈私有化的動機及方式,下午聆訊的焦點,再次集中在拆票問題上。 法官林文瀚指,若有人提供利益,換取他人支持私有化的表決,並不合法,表明裁決時會考慮這一點。盈科拓展的代表律師指,法庭不應假設電盈有濫用拆票機制,並指私有化消息曝光前後,小股東可自由轉讓股票套現,若法庭不容許股票轉讓及拆票,是違反兩個法律原則,包括股票是可以自由轉換,及已登記的股東有權投票。 不過,上訴庭法官之一的包晏明指,私有化中須點算人頭票,若這是有意義的話,則須看股東投票時是否真誠。盈拓代表律師指,股東可自行決定如何投票,認為政策是容許拆票行為。 法官羅傑志針對這個問題,明確指出,今次電盈的例子中,小股東並沒有拆票,點算人頭票的立法原意,是防止不公平現象,若整個市場都透過拆票,影響結果,將導致市場混亂,亦令法例的要求已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