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訂稅務條例,擴大稅務局搜集資料的權力,一旦「避免雙重徵稅協定」締約地區,就當地的逃稅或避稅案件,向本港提出索取資料要求,稅務局就有權規定所涉及的納稅人提供資料。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公民黨的湯家驊及商界的林健鋒,都關注當局如何保障納稅人私隱。稅務局長劉麥懿明說,本港所提供的稅務資料,指明只用於入息稅及個別特定案件,非稅務案件例如洗黑錢等,因有另外渠道交換資料,不在今次修訂涵蓋範圍,索取資料地區亦要遵守保密協定,保證資料不會交到其他部門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