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市場發展主管何漢傑表示,政府發行債券,會分開零售投資者及專業投資者,兩者分配無特定比例,會按發行時的市場需求作出調整。 他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上表示,小投資者可透過銀行或中央結算所認購,機構投資者就以價高者得的方式發債,政府會尋找有信譽的機構投資者,負責開價及包銷,債券息率按當時的利率環境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