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指上訴庭否決電盈私有化有重大意義
本地, 財經
發佈時間 2009-05-11 21:08 最後更新時間 2009-05-11 22:05
電盈大股東盈拓,決定就上訴法院否決電盈私有化,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公開否決電盈私有化的七十四頁判詞, 指電盈的股東會雖然通過了私有化,但並非真正代表大部份股東利益,私有化作價偏低,又認為電盈私有化投票過程,存在不適當及不誠實的做法,拆票事件主角、富通保險區域總監林孝華,自已給錢買電盈股票,再分拆轉贈予他人,是種票及買票行為,林孝華的前上司、盈拓副主席袁天凡亦有份參與其中。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判詞表明電盈個案中,分拆股份的方式是一種操縱投票行為,在股東會上透過操縱手段而達致的結果,可能遭法院推翻,今次裁決有重大意義,確認法院不單有權力,而且可以行使酌情權,確保法例條文不受任何操縱手段或人為方式所濫用,令這些不當做法無法凌駕股東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