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內地的發展商,須在獲得預售物業許可的十日內,一次過公布全部單位的數量及售價,未獲預售許可不能收訂金。 根據新華社的報導,在北京,當局更加要求發展商,須在獲預售許可後,三日內一次過公布全部單位數量及價格。 住建部又表明,發展商須將預售方案申報,銷售時亦須明碼標價,又指對虛假交易及營造盤源緊張的行為,將嚴肅查處。 住建部又要求,買樓須行實名制,認購後不得擅自更改買樓人士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