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為配合政府壓抑樓市炒風,推出八項措施,增加重建項目透明度,及限制私人發展商合作項目的銷售方法,包括取消內部認購,發展商高層購買單位要申報和公開,公司買家不可多過一成,而個人買家,最多衹可以認購兩個單位,售樓期間,報價單等資料要在網上公開;市建局說,若合作發展商違反措施,會禁止他們參與競投市建局項目半年至一年。 南豐發展說,原則上贊成市建局的建議,但認為公司買家最多只可以購買一成單位的規定,可能影響規模較小的項目銷售。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就建議市建局,考慮同時禁止買家摸貨,以及全面禁止以公司名義購買項目單位,杜絕炒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