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一份報告,主張改革地產物業稅制,由著重在交易環節徵稅,改為加快推出針對持有房地產資產者,開徵公共調節稅;例如對地產商閒置土地和未出售的單位,以及非自住或者非出租的私人住宅,徵收調節稅。但現有的交易稅,例如土地出讓金和印花稅等,就應該取消或者降低稅率,避免加劇樓市調整波動。報告預測今年樓市供求仍然偏緊,樓價升勢雖然會放緩,但受到通脹預期、城鎮化、和賣方主導市場等因素影響,樓價下調的可能不大。 社科院的《房地產發展報告》又說,內地當局的樓市調控方式仍然不成熟,往往造成適得其反的效果;例如交易環節稅收,本來是想抑制投機,但結果令稅費轉嫁到樓價,變相抬高樓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