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一份報告,主張改革地產物業稅制,由著重在交易環節徵稅,改為加快推出針對持有房地產資產者,開徵公共調節稅;例如對地產商閒置土地和未出售的單位,以及非自住或者非出租的私人住宅,徵收調節稅。但現有的交易稅,例如土地出讓金和印花稅等,就應該取消或者降低稅率,避免加劇樓市調整波動。 住宅與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如果中央最新的樓市調控政策,未能穩定市場,調控是不會放鬆,呼籲市場要有準備,中央可能長期推行調控政策。他又贊成在部分城市,試行開徵房產稅,但認為未是時候在全國開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