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存款保障計劃修訂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表示,為落實存款保障委員會提出的改善建議,存保計劃的保障上限,將由十萬元提高至五十萬元,用作抵押的存款亦會納入保障範圍。陳家強說,落實建議後,可以將保障額跟國際水平看齊,全港約九成存戶受惠,令保障範圍更明確,加強公眾對本港銀行體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