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表諮詢文件,規管不良營商手法,建議禁止高壓式、利誘式及誤導性遺漏的經營手法,與及針對商戶接受款項時,無意圖及能力提供貨品及服務,建議將商品說明條例涵蓋範圍,擴闊至包括服務在內。有關諮詢今日起至十月底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