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建議修例,規管不良營商手法,禁止高壓式、利誘式及誤導性遺漏的經營手法,與及針對商戶接受款項時,無意圖及能力提供貨品及服務,局方建議將商品說明條例涵蓋範圍,擴闊至包括服務在內,而時光共享渡假產品及非應邀式推銷,亦要實施冷靜期。不過,醫療服務及樓宇銷售就不受規管。當局由今日起至十月底諮詢公眾,希望在下個立法年度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