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條例修定草案,在立法會進入三讀階段。政府提出把二千萬元以上豪宅印花稅,上調百分之零點五,至4.25%,不過議員涂謹申提出修定,要求把買家同業主簽訂買賣合約後,如果在指定日期前沽出,要額外多付百分之二的轉讓附加印花稅,以打擊俗稱「摸貨」行為。 自由黨的劉健儀,對涂謹申的修訂有保留,因確認人不一定是炒家。她認為,目前打擊炒樓,最有效的方法是稅局雷厲風行追收利得稅,政府亦應有全面政策壓抑炒風。